2009.03.17 嘟嘴嘟嘴嘟嘴 美國律師考試日記 Tweet 我已經連續好多天都熬夜到半夜三點了 頭好脹喔 >< 雖然沒有資格抱怨 可是還是想說 我比較喜歡美國法啦!!!!! (嘟嘴) 相關文章比個不停比較法[NYC] 世界真是小小小!!!!【轉錄】美國律師考試God Bless Me!!PSST鋼鐵眼線液筆,不掉色脫妝,完整售後退換貨NY Bar reference website【NY Bar】紐約律師考試流程分享★下★考試當天篇蘇小花勇闖大蘋果 桃園機場篇【NY Bar】紐約州律師考試-曼哈頓考場"龍穴"旅館推薦
臉書留言
一般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