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lture shock in law school

“You are here to learn how to think like a lawyer.”

這是在一次給JD 1L的演講中聽到的
當時的我很震撼

American law school跟台灣的法學院最大的差別之處應當就在這兒吧!
這也是我目前努力適應的地方!

四年的台灣法學教育,都只是靜靜坐在課堂上,聽著老師授課,聽著老師解釋這些法條是什麼意思,聽著老師唸著教科書上的重點,就算有問題也只敢下課偷偷問老師,怕別人覺得自己太笨,回家打共筆背法條背教科書背定義,能夠思考的範圍很小很小,因為在civil law system之下法律就是這麼定義,雖然有甲說乙說,但是也就只能這麼適用,也或許,是我懶的思考以及不懂得思考

但是在這兒,是個全然不同的common law system!
最大的負擔是課前的reading assignment,在台灣從來沒有做過課前預習的我,在這裡上課前就必須先大量閱讀,搞懂老師這堂課要講什麼,有哪些重要的case必須要先看過,甚至準備brief,準備問題!老師在課堂上教授的,並不是教科書上的解釋,而是丟給你更多更多的問題,要刺激你不斷去想,不斷去思考法律究竟是什麼,甚至檢討最高法院的判決究竟合不合理,這是common law的精髓,也是促使他們法律不斷更新進步的原因

所以,每天上課都必須戰戰兢兢,因為老師隨時有可能點到你發表意見,或是要你思考如果你是律師,該怎麼馬上幫客戶解決這個問題!比起在台灣大家都是聽講式授課,這是很特別的一點!
前幾天當我們討論到音樂的著作權,教授會親自背起吉他,在課堂上示範給我們看改作或節錄引用音樂到底是如何一回事!而我們的課堂作業也都是以法官,律師為角色,來寫出意見或辯護!
想當然爾,大量的閱讀以及集合案例的能力一定要相當強,這也是我目前還遠遠落後不及的努力學習目標!

希望一年後,我也可以輕鬆寫出legal memorandum…………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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